各单位:
根据“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”,现将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1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职工必须符合“通知”中的认定范围及条件;
2、网报时间不得迟于6月19日之前;
3、体检结果时间必须在6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;
4、申请面试人员必须符合“通知”中关于面试人员认定的条件并将个人材料在6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;
5、需要劳动合同扫描件及人事隶属关系证明的教师在6月16日到人事处办理。
附件:“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”http://jyt.henan.gov.cn/2023/06-06/2756017.html
人事处
2023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