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优秀“双师型”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请学院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11月29日10点前将文件要求具备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,逾期将不再接收。注意:只需要提供文件要求的材料。
附件下载: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“双师'认定工作的通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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