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》内容,凡符报考条件的教师,按照《通知》第三项要求“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”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整理装袋报送人事处,经资格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及名单。
报送截止时间:2021年5月10日
联系人:郭嘉童 联系电话:0370-5175789
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.zip
教办师〔2021〕111号 附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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