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推荐选拔永城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补充通知》文件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学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永城市分配名额及各单位推荐人员数
永城市分配名额2名;
系部、处室限推荐上报1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申报人员须符合《关于推荐永城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补充通知》中评选条件及要求。
三、评选办法
各单位推荐上报人员,在超出永城市分配名额的情况下,人事处组织民主评议,确定推荐人选;若推荐上报人员等同或低于永城市分配名额,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,向领导汇报后,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至永城市相关部门。
四、报送时间:
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,按文件中要求做好推荐工作,务必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送人事处,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2019年11月12日
附件:选拔第八批拔尖人才补充通知(1).doc